詳細信息 | |
標題 | 咨詢交通管理部門管控高速公路擁堵的相關措施 |
提交日期 | 2020-11-10 15:30:30 |
內容 | 來信咨詢交通管理部門管控高速公路擁堵的相關措施。 |
受理回復 | |
回復日期 | 2020-12-06 15:30:30 |
回復單位 |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|
回復內容 | 您好!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條: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,可以對機動車、非機動車、行人采取疏導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根據《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》第四十條:因雨、雪、霧、路面結冰、道路施工作業、交通事故、突發事件以及其他情況,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,高速交警機構可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。重大節假日期間,對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采取臨時管控駛入措施,也是緩解道路擁堵,均衡路網流量的常態化管理手段。建議出行前,多關注交警、交通部門和導航軟件發布的實時交通路況,合理規劃出行線路,有條件的盡量錯時錯峰出行。 |